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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贷款诈骗并不一定导致主合同无效,所以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担保人人需承担担保责任。被骗成了贷款诈骗罪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担保人事先知道是贷款诈骗的话就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如果是事后才知道贷款人骗贷款,那么担保人只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怎么认定共同贷款诈骗罪

1、担保人提供虚假担保的情形

借贷合同中担保人是第三人,其作用是保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本息。行为人意图诈骗贷款而由保证人提供虚假担保的,即利用保证人的信用进行诈骗。保证人因而成立共犯的,只存在于保证人明知行为人意图诈骗贷款的情形。如果保证人仅对行为人骗借贷款明知,而对其非法占有目的并无认识或不应当由认识,则不能成立共犯,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其与行为人之间不具有成立共犯的“共同故意”。

2、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是真实的情形下

一般而言,只要担保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即使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银行也会执行担保人的担保,银行没有受骗也不会受到损失,担保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甚至连行为人也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是从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来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 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使银行陷入认识错误并处分了银行资金,行为人即构成贷款诈骗。以上就是贷款诈骗罪的担保人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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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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