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的五天内,交警部门就会通知当事人去把车领走。
要是车子还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得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算,过了五天后,交警部门也得通知当事人来领车。
不过,如果交警部门通知了当事人,但三十天过去了,当事人还不来领车,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当事人还是不领的话,那交警部门就会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所以,一般情况下,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的 5 到 35 天左右(这里面还包含了检验鉴定的时间),当事人就可以把车提走了,但实际的提车时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不是固定的一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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