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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占了农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会减少,来保持平衡;
4、结合各地农村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做到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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