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两辆摩托车相撞事故后,应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双方责任比例,如主次责或同等责任。
(二)仔细统计赔偿范围内的各项损失,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保留好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的票据,确定误工时间和护理需求等;对于财产损失,要保留车辆维修清单和物品购买凭证等。
(三)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