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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三权的含义

土地承包三权的含义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5 08:41:44 已帮助37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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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的三权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的三权指规定,承包方享有的权利是:(1)依法享有 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 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 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其中第一项权利包括了承包 方依法对承包地享有使用的权利、依法获取承包地收益的权利、享有自 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和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权利。由于我国目前存在地方政府通过种种手段干预农民自主承包权 利的现象,如乱集资、乱摊派等,因此,这些权利对承包方具有非常重要 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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