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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表现为:

  (1)虚构主体,编造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的;

  (2)冒用或盗用他人名义,利用或使用盗窃来的其他单位的介绍信、合同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的;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无效的票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条件抵押物产权证明、债权文书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交付款物的。

以上是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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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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