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
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
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
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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