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界限,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并不是非得承担公司所有的债务。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会用它全部的资产去对外承担债务责任。
股东,仅仅在出资的那个范围内承担有限的责任。
要是已经足额出资了,并且也没有滥用股东权利之类的情况,那股东就不用额外为公司的债务负责。
不过,如果股东出现了没完全出资、偷偷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等这种情况,那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总之,可不能随便就说股东必须得承担公司的债务,得根据具体的股东行为以及公司的法律架构,综合起来去判断才行。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