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补偿义务,另一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二)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三)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诉讼时效中断,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