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只要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 1 万元以上,或者使得国家税款被骗的数额达到 5000 元以上,就会立案。
这里说的“虚开的税款数额”,指的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那些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上所记载的税额。
而“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既包含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让国家税款真的被骗走的实际数额,也包含虽然实际上还没被骗,但已经能预见到可能会被骗,并且这种情况已经到了很紧迫、很危险的程度的数额。
要是达到了前面所说的立案标准,那可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处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就要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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