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要是夫妻当中的一方偷偷地藏起来、转移走、变卖掉、损坏掉或者挥霍掉夫妻共同的财产,又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的债务,想要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就可以对这一方少分或者干脆不分财产。
等离婚之后,另一方要是发现了有前面所说的这些行为,就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去分割夫妻共同的财产。
这个法条主要就是为了保护离婚之后没有过错的那一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把财产给隐瞒起来,从而获得一些不正当的利益。
要是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那就要赶紧去收集一些证据,像银行的流水、房产的证明之类的,这样在诉讼的时候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对财产进行重新的分割,目的就是为了让分割能够做到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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