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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行政强制执行异议

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异议,就是行政相对人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不太满意,然后提出来的不同意见。

要是当事人觉得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合理或者不合法,那在执行程序当中,就可以给执行法院递交一份书面的异议。

执行法院收到这个异议之后,会在十五天之内去审查。

要是理由说得通,就裁定撤销或者改正这个强制执行行为;要是理由站不住脚,就裁定驳回。

要是当事人对这个裁定不满意,从裁定送达的那一天起,十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提出异议的时候,一定要清楚地说出强制执行行为到底存在哪些问题,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里得注意哈,提出异议必须得在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得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这样才能让异议得到有效的处理。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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