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倘若异地存有被保全财产,那么完全可以向异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这一规定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使其在不同地区的财产保全需求能得到满足。
然而,申请人必须依照相关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倘若未提供担保,法院将会裁定驳回其申请。
另外,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若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院将解除保全。
这既保障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合理运用,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纠纷。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