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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的立案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立案一般需要准备这些材料:首先是申请书,要清晰地写出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还有请求保全的财产相关信息,像名称、数量、价值以及所在地等,同时阐述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其次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像自然人就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则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再者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材料,这能用来确定被申请人的身份。

然后是担保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与请求保全数额相当的担保,形式多样,比如现金担保、由保险公司或银行出具的保函,还有不动产担保等。

还有与案件相关的初步证据材料,以此证明存在紧急情况,要是不立刻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害。

另外,要注意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要求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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