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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管辖法院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司法保持公正性和权威性,防止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产生差别。

当事人想要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时候,就得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同时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以及理由。

法院会对这些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要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像是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仲裁程序违法之类的,就可以裁定不执行那个仲裁裁决。

这种规定对维护法律秩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很有帮助的,它能够保障仲裁制度能够正常地运行下去。

要是没有这样的规定,可能就会出现一些混乱的情况,影响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所以,这个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它能让仲裁裁决的执行更加规范和合理。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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