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主要有这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双方恶意串通型,也就是说,原被告双方有意一起谋划,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还伪造证据去打官司,就为了能得到一些不该得的利益。
第二种是单方欺诈型,一方当事人为了得到不正当的好处,就编造些假的情况或者把真相给隐瞒起来,让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想法,然后就提起诉讼。
第三种是企业法人等单位参与型,单位为了谋取不合适的利益,会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来组织策划这种虚假诉讼。
第四种是调解型虚假诉讼,在诉讼调解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起恶意串通,达成那种虚假的调解协议,这样就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虚假诉讼对司法秩序的扰乱可严重,还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所以法律对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绝对不会让它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