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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另行诉讼时效

倘若仲裁裁决被裁定为不予执行,那么当事人便拥有两种选择。

其一,可依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其二,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关于另行起诉的时效方面,需根据具体的纠纷类型来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规定

就拿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来说,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要是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则为四年。

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务必尽快主张自身权利,以防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的资格。

并且,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会依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时效的起算点、中断、中止等情形作出判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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