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的登记名字仅为夫妻中的一方,然而实际上它属于共同财产,这在法律层面是有着清晰依据的。
从财产获取的源头来分析,倘若该房屋是在婚后购置的,即便仅仅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倘若不存在特殊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对该房屋进行处分的时候,必须要格外谨慎。
要是一方单独进行处分行为(像是出售、抵押等),善意的第三人有可能会依据登记的情况而获得相应的权益,不过另一方则可以向实施处分行为的那一方主张要求赔偿。
倘若涉及到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登记的情况并不会对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本质产生影响,在分割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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