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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到期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解除有着明确规定。

通常,其有效期一般为 30 日。

这意味着若申请人在 30 天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财产保全会自动到期解除。

在此情形下,被保全财产的一方无需特意申请解除。

然而,倘若在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人提供了合适的担保,便能够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且法院经审查认定合理后会作出裁定解除。

当保全措施即将到期,而诉讼仲裁程序尚未完结时,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续保,不过需满足法定条件。

总之,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合理运用和有序解除。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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