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有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那段时间里,既不能离开自己住的地方,也不能离开指定的居所,并且还得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视,把他们的人身自由给限制住的一种强制办法。
通常,监视居住是有严格的时间期限的,可不能随随便便就一直监视居住下去。
只有当符合法定的情形,并且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审批之后,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去变更或者延长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不能毫无限制地一直连续进行下去。
要是案件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再进一步延长监视居住的时间,那就得依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得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经过批准之后才能执行。
总之,绝对不能随意地就一直连续监视居住,必须得在法律规定的这个大框架里面来进行操作,这样才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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