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安机关要是把人拘留了,要是觉得得逮捕这人,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赶紧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
要是碰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一天到四天。
像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还有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得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那天起七天以内,决定是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
要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之后马上把人放了,并且得把执行的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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