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针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给出的司法解释,重点明确了一些关键内容。
首先,把这罪的构成要件给确定好了,这里面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这罪的主体。
然后,行为表现就是对正在飞行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动用暴力,这样会危及飞行安全。
同时,还对“暴力”的范围做了界定,通常就是对航空器上的人员进行捆绑、殴打、伤害之类的行为。
再者,这罪的量刑标准也规定得明明白白的,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等各种因素,会判处不一样的刑罚,就是为了狠狠打击这种危害飞行安全的犯罪行为,好好维护航空的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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