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前提,未登记则不生效;已完成登记且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则有效。男方家暴不影响协议自愿签订时效力不受影响,女方能证明受胁迫可请求撤销。未登记女方可起诉离婚并主张赔偿,协议生效后男方持续家暴女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本质是附条件的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是其生效条件,未办理登记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当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内容不违法,完成登记后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男方长期家暴,只要未胁迫女方签订协议,协议效力不会因此改变。若女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是因家暴受胁迫,那么可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同时,家暴符合民法典准予离婚的情形,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女方可起诉离婚并要求男方赔偿因家暴带来的损害。离婚协议生效后,若男方继续实施家暴,女方可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申请保护令。如果您在离婚协议、家暴等法律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