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37天不予批捕算是退侦一次么

37天不予批捕算是退侦一次么

37 天不予批捕与退侦一次并非同一概念。

37 天乃是刑事拘留所能达到的最长时间限度,在这 37 天期间,侦查机关会把案件呈递给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退回补充侦查呢,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法庭审理过程中,当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的事实不够清晰、证据不够充足时,就会将案件退回给侦查机关,让其进行补充侦查

这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和程序环节。

37 天不予批捕主要是关于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而退回补充侦查则是针对案件证据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它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自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