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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即在起诉之前,若利害关系人面临紧急情况,倘若不立刻申请保全,其合法权益将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害,那么便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采取保全措施

以银行存款的诉前财产保全为例:其一,必须向法院递交书面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明确申请保全的银行存款具体数额以及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其二,要提供担保,像现金担保或是保函等形式。

法院受理该申请后会展开审查,倘若符合相关条件,便会作出裁定予以保全。

通常的保全措施是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确保其在保全期间无法随意支取。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必须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若未做到,法院将解除保全。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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