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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区异议移送后开庭

当存在管辖权异议且被裁定移送管辖后,开庭的具体流程如下:其一,新的受移送法院会重新规划开庭时间,此时间主要依据法院的案件排期来确定。

新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展开工作。

在开庭前,法院会依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将开庭的日期、地点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等重要信息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必须按照新法院的要求,精心准备证据,并进行答辩等相关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移送后的案件审理必定会遵循受移送法院所在地的相关司法程序和规定。

当事人务必要积极配合新法院的工作,倘若不配合,就可能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被视为放弃某些诉讼权利等。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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