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实施仲裁裁决期间是能够追加担保人的。
倘若担保人在原先的仲裁协议范畴内对债务负有担保之责,当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所规定的义务时,申请人便可以申请将担保人为被执行人予以追加。
此追加行为必须依照相关的执行程序规定来进行,像是得向执行法院递交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用以证明担保人的担保关系以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等。
不过呢,要是仲裁裁决并未涉及到担保人的责任,亦或是担保人的担保存在诸如法定无效等特殊状况,那么追加行为或许就不会得到支持。
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具体的仲裁协议内容、担保合同条款以及执行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准确判断是否能够成功地进行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