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财产中的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时,法律层面存在多种情形。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了一方名字,若无特别约定,通常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要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房产登记事宜上,若夫妻想明确房产的归属等相关事宜,可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进行公证(即便不公证也具备效力,但公证后的协议证明力更强大),亦或是在房产证上加名等方式,以此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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