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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抽逃出资指的是在公司经过验资注册后,股东偷偷地将所缴纳的出资撤回,然而却依然保留着股东的身份以及原本的出资数额,这属于一种欺诈性的违法行为

以下这些情形并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其一,股东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把资金从公司转出,就像给供应商支付货款,或者偿还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等,这些都是合理的资金流动。

其二,股东按照合法的利润分配流程从公司获得分红。

当公司盈利后,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等,再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向股东分配利润,这是合法的权益分配行为,与抽逃出资毫无关系。

其三,股东因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而合法地撤回部分出资,不过这需要遵循法定的减资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进行公告等一系列程序。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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