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
其一,约定变更方面。
夫妻二人能够借助书面形式,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做出约定,既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或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并且,这样的约定对双方都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同时,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因为口头约定在出现纠纷时,很难进行举证。
其二,法定变更方面。
比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它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定的财产性质变更。
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就会被视为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一种法定的财产归属变更情况。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