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存在未实际出资却成为隐名股东的情况,不过这其中蕴含着一定的风险与限制。
从法律层面来讲,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签订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名义出资人则只是挂名。
一般来说,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出资义务,但要是有合法有效的代持协议,并且得到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即便没有实际出资,在特定条件下也有被认定为隐名股东的可能。
然而,一旦公司遭遇债务等问题,未实际出资的隐名股东就可能被要求补齐出资。
并且,如果代持协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那么对于其隐名股东身份的认定就可能会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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