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职务发明创造,就是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借助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单位获得专利权后,拥有独占实施权等一系列权利。
同时,单位有责任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而且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要依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以及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倘若发明人或设计人觉得自身权益未被保障,像没得到应得的奖励或报酬,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争议,比如进行协商,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能确保在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关权益问题上,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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