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会面临相应刑罚。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针对的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类特定主体。他们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且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时就构成此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需结合具体情形和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此罪的设立是为了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如果有人涉及该罪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