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层面并不存在离婚后专门针对孩子的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法律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的权利主体是无过错方本人,并非双方的孩子。
1.离婚时的损害赔偿仅针对无过错方。若离婚是因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但该赔偿款项归属于无过错方,不能直接判给孩子。
2.孩子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损害时可主张赔偿。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孩子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比如遭受虐待、遗弃或其他人身侵害,孩子有权作为权利主体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判定。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及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实践中,赔偿数额并无统一标准,需根据具体案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