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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50万罪量刑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拘役刑

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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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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