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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从轻减轻考量因素

通告称:

有关行贿犯罪嫌疑人自通告公布之日起,20天内到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所犯罪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侦查的,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行贿金额不大,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立案处理;

行贿金额虽大但有立功表现的,根据立功的具体情节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先以信件、电话投案,自己随后到案,在家属、亲友规劝陪同下投案,包括经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后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均视为自首

凡在规定限期投案自首的,一般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

对规定限期内拒不投案,或订立攻守同盟,或毁灭、隐匿证据,或向国家工作人员探听本人涉嫌案件办案秘密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包庇、藏匿行贿犯罪嫌疑人、或通风报信、干扰检察机关侦查工作,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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