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商洽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原则;
依靠科学进步保护环境原则;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
“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环境立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分别.前者是从环境法内容中提炼出来的主要精神,是环境法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后者是环境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方针,它不是环境法规范的组成部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环境法的基本规则既有联系又有差别.其联系表现在:
二者都是进行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则,都是环境法中的根本规范;
而且,每一项基本原则的实现都需要相应的一些基本规则相配合,每一个基本规则的产生又都有其相应的基本原则作依据.其差别在于:
前者从总体上为人们提供保护环境的做法准则,后者则在总体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为人们提供做法准则;
前者通常是原则性要求,后者则是比较具体的要求和限定,实施性也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