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婆婆清晰表明该出资是赠予夫妻双方的,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部分出资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有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写着是赠与夫妻二人那样。
倘若婆婆表明是赠予自己子女一方的,并且有证据加以支撑,比如赠与合同写明仅赠予己方子女,那么这部分出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若婆婆的出资被认定为借款,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此时夫妻需要承担还款义务,通常得有借条等借款凭证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
总之,不同的情况会导致婆婆出资的性质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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