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欺凌案件的被告辩护词中,关键在于明确欺凌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倘若伤害是无意之举,亦或是正常的打闹被误当作欺凌,这便是重要的辩护切入点。
从行为程度方面来讲,若行为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欺凌标准,像偶尔的小摩擦,并未给他人的身心造成实质性的严重伤害,就可以据此进行辩护。
与此同时,若被告是先遭挑衅,其行为属于激情行为而非恶意欺凌,这也能成为减轻责任的因素。
另外,倘若能够证明学校在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过失,且该过失对事件的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那么就可以要求学校分担责任。
不过,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撑这些观点,比如人证、物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争取到减轻被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