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的 24 小时内,把被拘留人的家属通知到。
然而,要是出现了不利于侦查的状况,像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进行串供等这类情况时,就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
只有等这些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了,才应该立刻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既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知情权的保障,又在特殊情况下兼顾了侦查工作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等不同类型的拘留,在通知家属方面都遵循着相同的基本时间和原则要求。
这确保了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既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为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