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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数额审核认定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万元的;

3.询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

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在处理玩忽职守案件中,要注意区分与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的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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