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保险索赔专题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期限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期限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期限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2024-02-27 18:27:41 已帮助254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期限
交通事故索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又规定: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

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

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知道了在我国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效是多长,大家就可以在索赔时效内进行索赔,如果超过了索赔时效,那么所损失的利益将由自己承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申请保险索赔,申请时请带好必要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确保索赔的效率和成功率。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泰州律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