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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后执行管制

假释考验期满后,若要执行管制,这属于不同刑罚执行方式的转换情形。

假释考验期满,就表明原判刑罚已全部执行完毕。

管制作为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有着其特定的执行规则。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被管制的罪犯就得严格遵守管制刑的各项规定,像要遵守会客方面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随意行使言论、出版等权利等。

从法律程序角度来讲,执行机关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文书,清晰地确定执行管制的起始时间、期限以及监管要求等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倘若罪犯出现违反管制规定的行为,执行机关便可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予以相应处理,像给予警告、实施治安处罚等,要是违反情况严重,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原判剩余的刑罚(若存在数罪并罚等复杂情形)。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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