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前,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改制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改制后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条第3款,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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