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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批捕检察院放人

此类情况较为特殊。

公安局批捕之后,案件便会迈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轨道。

倘若检察院作出放人(包含不起诉不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形)的决定,其背后往往有着诸多缘由。

若为不批准逮捕,有可能是检察院觉得现有的证据没法确凿地证明犯罪嫌疑人犯下了罪行,亦或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无需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

就好比证据链存在缺口,未能达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明标准。

倘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这或许是基于对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的考量。

对于当事人而言,倘若觉得自身的权益遭到了损害或者存有疑问,是有权利要求检察院给出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合理的解释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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