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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立案条件

行政再审立案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再审申请人必须是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列出的当事人,或者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案外人。

这就明确了申请再审的主体范围,只有符合这一要求的人才有资格提出再审申请。

其二,必须存在法定的再审事由。

像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够充分;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法规方面确实存在错误;违反了法定程序,有可能对案件的正确裁判产生影响;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等情况。

这些事由是启动再审程序的重要依据。

其三,再审申请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通常情况下,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若有特殊情形,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被进行再审立案审查,从而进入再审程序。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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