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企业有着特定的关联,但不能直接等同于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指的是在资金、经营以及购销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或者是直接或间接地被第三者所控制,又或者在利益上有着相互关联的其他企业。
当企业的股东对企业有着重大影响或者控制等关系时,该股东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就有可能构成关联企业关系。
比如,股东 A 持有企业 B 的大部分股份,从而能够控制企业 B 的经营决策,与此同时,股东 A 还持有企业 C 的股份,那么企业 B 和企业 C 就很可能构成关联企业。
然而,如果股东只是一个小股东,没有实质的控制能力或者重大影响能力,一般就很难认定存在关联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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