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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玩忽职守

倘若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的情形,那便极有可能牵扯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讲,玩忽职守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自身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要么不履行职责,要么履行职责时不认真,进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倘若在危房改造里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首先得搜集相关证据,像是改造工程里的各类文件、记录,还有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证人证言等。

我们可以向该工作人员所属的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促使其展开内部调查处理。

要是造成的损失达到了法定的标准,还能够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让检察机关对渎职犯罪进行立案侦查,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起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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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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