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一般来说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13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
(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
(5)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
(6)扰乱丈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
(8)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
(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
(10)寻衅滋事的行为。
(1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
(1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