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提议辞工后不到30天的时间里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请问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公司说是要在解决完退保手续后才能给我开退工单,这样合法吗?

浙江 - 金华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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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答疑法务

地区:浙江 - 金华

我想在提议辞工后不到30天的时间里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请问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公司说是要在解决完退保手续后才能给我开退工单,这样合法吗?

  加班费有什么支付准则?不付加班费可否要承受法律职责?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限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得到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法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赔偿,因为其付发生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遏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限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即加班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准则是:在准则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  准则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薪水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不能弥补的,因此,应当予以更高的薪水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限定支付加班费。隶属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限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背劳动法和本法的做法,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受法律职责。

2019-01-05 22: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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